消费者与能达速递起争议 标准赔偿是否标准?

 快件损坏的赔偿一直引得很多纠纷,消费者认为快递行业赔付没合理的具体标准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。近期,周女士对能达速递只愿意赔3倍的运费很不满意, 认为能达速递没有诚信公道,在快递行业里仗势欺人。
 
投诉人周女士说:“5月7号的发给客户的一个样品件,被快递损毁客户拒收退回,因为发的是1毫米厚,3厘米直径的不锈钢防护钢叉,正常情况下,是根本不容易损坏的东西,连快递员自己都奇怪,那是怎么被弄坏的;我找快递公司交涉数次,甚至说要给他们看被损坏的货物,让他们确定是不是很坚硬不易坏的,一直没人理会。后投诉到国家邮政局平台,快递才回复说货物没保价,也没代收货款,只能赔3倍运费,我付了10元运费给快递员,有快递单为证;快递公司非要说我付的是9元,赔偿3x9=27元,除去我的10元运费,赔偿17元。当时第一反应是难以接受快递的赔偿方案,就拒绝了,但后来又找快递交涉N次,再也没人理会了,直到现在我的被损坏的货还在我这,快递公司给我造成了140元的直接损失(不包括后续生意丢失),却没任何歉意和赔偿。”
 
“就算像快递公司说的,货没保价没代收货款,我也有交易记录和开给客户的发票为证,单价140元,再说我的货物也并非是市面上只值2-30元价值的东西呀?当然,我也不可能为这去打官司,但快递公司也不能对自己的过错没有一点担当,甚至耍无赖呀?作为普通公民,在自己的领域不论多强势的人,在其他领域也会有弱势的一面,如果各行各业.都这样仗势欺人,毫无诚信那社会还怎么和谐,还有诚信公道吗?”
 
“这是我收到的处理邮件,投诉几次每次都会收到内容相同的邮件回复,但根本没人处理,绝非邮件所说已经处理好!以下是收到的邮件原件是快递公司回复的:经核实内物是钢叉,因货物破损收件人拒收后退回寄件方,此快件并没有买报价,我中心5/21下午15:00致电申诉人,告知没有买保价也无代收款的快件,破损我司只能按照面单运费的3倍,9*3=27元做出赔偿,申诉人不满意,但我司只能予以此标准的赔偿,如客户愿意接受,会由寄件方同乐站点直接赔偿给申诉人。 6月25日,深圳市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回访申诉人:申诉人表示企业已处理好,并建议提高服务质量。(企业未针对运费不符给予完整回复,视为认可申诉内容属实,收寄服务有责,guangdong02)。”
 
而投诉人周女士一直认为能达速递应该赔偿实际损失,为他们的傲慢道歉。
 
根据《<快递服务>邮政行业标准》“附录A”关于赔偿的规定,快件损毁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索赔,对于常见的快递过程中物品部分损毁,如果合同有约定应按照约定赔偿,如果没有应当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,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。对于没有选择快件公司建议的包装标准,如果合同有约定从约定,没有约定,仍然应当按照损毁进行赔偿。 
 
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,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转交于被投诉企业,截止发稿前我们未接到能达速递的任何回复,对于此事件本平台将继续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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